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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之后,其繼承人會對其合法所有的財產進行繼承。而此時該怎樣來繼承遺產呢,有一些具體的繼承方式。那到底我國規定的遺產繼承的方式是什么?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二、哪些人有權繼承遺產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誰能繼承遺產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在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系的確定,則是依據《婚姻法》所規定的親屬關系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從相關規定中可以知道,遺產繼承的方式主要分為了四種,有遺囑繼承、法定繼承、遺贈以及遺贈撫養協議。實踐中法定繼承往往是最后兜底的繼承方式,在不存在其他三種繼承方式的情況下,才會按照法律規定來繼承死者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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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繼承人死亡時,遺產由誰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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