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中的一種特殊情況,現實中可能很多人對代位繼承并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代位繼承包含了哪些內容。針對這點,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大家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代位繼承有哪些內容?
1、代位繼承人如果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法意見》第27條)。
2、由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該已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分配該已死亡的子女(若活著時)可以分得的遺產份額(《繼承法》第11條)。
3、代位繼承沒有輩數的限制。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但是,無論多少代位繼承人參與遺產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應當分配的份額(《繼承法意見》第25條)。
4、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并且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喪失代位繼承權。但是,喪失代位繼承權的晚輩直系血親中如果有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繼承法意見》第28條)。
二、如何處理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雖然兩者從表象上看很相似,但對它們處理并不相同。
1、被代位人須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這是我國代位繼承的前提條件,也是我國代位繼承制度的鮮明特征。
2、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發生代位繼承,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遺囑不得執行,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
3、在代位繼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繼承,即丈夫為被代位人時,妻不代夫,妻子為被代位人時,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輩直系血親進行代位繼承。
4、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是本應由被代位人所繼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喪失了繼承權,那么相應的代位繼承人也不能繼承財產。
5、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這進一步解釋說明了晚輩直系血親的范圍。
6、代位繼承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中規定的血親是既包括自然血親,同時也包括擬制血親,即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均可作為代位繼承人。
以上就是關于代位繼承的內容介紹,但愿能夠解開你的疑惑。代位繼承的發生需要滿足嚴格的條件,同時只能發生在法定繼承當中。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代位繼承的效力如何
哪些人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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