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緩刑對工作有什么影響
會影響工作,具體的工資待遇、工作內容可以咨詢事業單位。國家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懲問題,應該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參照規定制定獎懲辦法。
根據《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
對于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員,其職務也自然撤銷。1994年4月20日內務部也在《解答》中明確規定:對被判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員,在緩刑期間仍然可以繼續留在機關中工作,應分配適當工作,降低原工資待遇,不定工資級別。
據此,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敘職的工作,發給臨時工資。由于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職務、身份和工資級別均未確定,再加上,緩刑又是對犯罪分子有條件不執行刑罰的考驗期限。因此,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不能辦理離退休手續。
二、擴展資料:
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原單位是否收回安排工作及其工資待遇如何確定的問題: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其職務自然撤銷,是否收回,由原單位根據其犯罪性質研究決定。不予收回的,辦理開除手續。
收回的,安排參加勞動或臨時性工作,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的臨時工資標準,發給適當報酬,管制期間悔改表現好的,期滿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期滿釋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資待遇問題: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拘役期滿釋放后,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收回的,分配適當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重新確定的職務和工資等級應低于拘役前的職級和工資待遇。
勞動人員在我國的社會中,應積極地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勞動和生活。一旦觸犯法律的,相關的國有用人單位和政府機關應辭退勞動者,符合我國的用工條件進行辦理。如勞動者有異議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申述辦理。
醉駕拘役可以緩刑嗎
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數罪并罰緩刑是否還可以執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單位不給工傷認定書怎么處理
2020-12-15市房管局關于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2020-11-28醫療糾紛從上訴到取證需要多長時間
2021-03-24死刑冤假錯案如何賠償
2020-12-08借款人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
2020-12-19建筑工人意外身亡要不要保險公司賠償
2020-12-21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2020-12-24往年老人贍養費能追索嗎
2020-11-28支付訂金了不想履行合同怎么辦
2021-01-31雇主怎么在勞動合同上免責
2021-01-16在勞動糾紛中舉證責任怎么規定的?
2020-12-31私家車保全險多少錢
2021-01-23保險公司分公司所需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28保險合同成立疑難問題研究
2020-11-26自家車被撞 反要賠對方
2021-01-22保險與法:車輛定損誰說了算
2020-11-17喝醉酒致傷亡不算工傷嗎
2020-11-28校方責任保險的除外責任是什么
2021-03-22出口產品責任保險概念
2021-03-24無償使用土地承包合同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