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規定:
法律上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履行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自用工一個月起至不滿一年止的,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工作一年沒簽合同,可以通過法律狀告公司嗎?
工作一年沒簽合同不能直接起訴,應該要先申請勞動仲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適用仲裁法。
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上,法律中是有嚴格要求的,即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用工關系的一個月之內,就應當通過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若是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簽訂,或者是雖然有簽訂但是采取的是口頭形式,那么用人單位就需要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而要是勞動者自己拒絕簽勞動合同,單位也應當即使采取措施,盡快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萬不可為逃避對勞動者承擔責任,而不按照規定簽訂合同。
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未簽勞動合同試用期辭職有沒有補償?
未簽勞動合同必須支付雙倍工資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車禍責任書下來多久可以賠償
2021-01-30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本
2021-02-18房屋裂縫鑒定標準是什么
2021-03-03勞動爭議調解案例解析及實務指引
2020-12-10之前工傷鑒定十級現在公司破產怎么辦
2021-02-24如何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2021-03-032020年交通事故車速鑒定費用是多少
2021-01-06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有哪些要求
2021-03-24船舶租賃合同怎么寫
2021-03-21執行中可以申請債務人破產嗎
2021-01-01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遵循什么規定是什么
2021-01-18有關收養孩子條件和手續是什么 ,收養協議書怎么寫
2021-01-22在建工程能為第三方辦抵押嗎
2021-02-28主債權還沒成立,擔保合同還成立嗎
2021-01-13什么是繼承恢復請求權?
2020-12-24連帶責任后房產贈與有效嗎
2020-11-09投資商業地產需謹慎,從五大注意中學如何保護自己
2021-03-07勞動者違約離職應賠償哪些損失
2020-11-11用人單位提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解雇嗎
2020-12-31司機座位責任險的保額是多少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