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因為無法生育所以會選擇領養孩子,但是也有不想結婚的人想要一個孩子,那么單身的女性/男性能夠領養一個孩子嗎?要滿足那些條件呢?下面,律霸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領養人應該同時具備的領養條件為:
一、(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周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周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
二、有配偶者領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三、無配偶的男性領養女性的,領養人與被領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四、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五、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根據以上內容可以知道,法律沒有把單身作為能否收養孩子的條件,因此只要滿足上述的法律條件,單身也是可以收養孩子的。如果您還想要了解其他的相關內容,請登錄律霸官方網站進行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認定事實收養關系的條件是什么
解除收養關系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怎樣辦理收養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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