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解除收養關系即對擬制的法律親屬關系進行解除。那么,2015年解除收養關系需要滿足什么條件?解除收養關系的程序又是怎么樣的呢?下面,律霸小編將在下文就該問題為您詳細解答。
一、解除收養關系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解除收養關系就是指對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通過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由于收養關系的解除將會涉及到收養人、被收養人以及送養人的權利義務,因此,解除收養關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收養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
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系的解除權的;
4、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養子女年滿10周歲的應征得本人同意。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二、解除收養關系的程序有哪些
根據我國收養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如果想解除收養關系,有以下兩種途徑可以選擇:
1、收養人與送養人或收養人與成年的被收養人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雙方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合意;
(2)雙方均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2、不能達成協議的,可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在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系時,人民法院應依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加以調解,調解不成的判決解除。
以上即是我們關于解除收養關系的條件和程序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解除收養關系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收養條件,并辦理相應地相應地收養解除程序。另外,解除收養的途徑有兩種,即協議解除和訴訟解除,無論哪種都需要到相應機關辦理手續。如果您對此還有不清楚的,請您聯系我們律霸,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
解除收養關系起訴狀怎么寫?
解除收養關系的途徑有哪些
事實收養關系依法應當如何解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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