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書怎么寫?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2、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3、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4、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1)在原協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2)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6、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二、員工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綜上所述,員工在正常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想辭職要提前和單位溝通,雙方可以簽訂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在這樣的書面協議中,寫清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方式、是否有經濟補償,雙方權利義務等。除了簽訂協議書,單位還應當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試用期請假會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是否合法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事故認定下來如何報銷
2021-02-24沒收程序由中院管轄嗎
2021-03-14學校沒收手機是違法嗎
2020-12-17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狀態
2020-12-29違反限購政策買房協議有效嗎
2021-02-07夫妻可對財產進行約定嗎
2020-12-31已登記的地役權申請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
2021-03-17原告財產保全哪些財產
2020-12-05離職補償金如何能獲得
2021-02-16鐵路貨損的索賠時效是多久
2021-02-21企業財產保險綜合險怎么計算
2020-12-08交通事故誤工費保險公司賠償嗎
2021-01-26投保人應該怎么選擇保險公司
2020-12-23保險合同簽訂后可以撤銷嗎
2021-03-25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2020-12-28不同意拆遷怎么辦
2020-12-20省道農村拆遷賠償不給宅基地嗎
2020-12-17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17企業拆遷補償協議范本
2021-01-04房屋拆遷協議書應該怎么寫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