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怎么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雙方應當在訂立勞動合同、擬定勞動合同條款時出于自愿,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關系的一方違背了他們的真實意愿。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勞動合同訂立應遵循公平原則,核心含義就是要求勞動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免除己方法定責任如“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生死病老都與企業無關”等條款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主體、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主體必須合法。即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資格和勞動者資格。內容必須合法,我國在《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中,有很多強制性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如果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則該條款無效。程序必須合法。
對于已經付出勞動的勞動者來說,肯定是可以獲得勞動報酬的,具體情況下還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規定來處理,特別是對于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進行認定,如果存在違法的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還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無效如何認定
勞動合同無效影響工資支付嗎
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對象
2021-01-19關于抵押期限是否影響擔保物權
2021-02-25違法判刑黨員開除黨籍的程序有哪些
2021-03-02借條到期重寫怎么寫
2021-03-21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怎么辦
2020-12-22終結執行裁定書法律效力大么
2021-02-17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怎樣的
2021-03-112015年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
2021-03-25保管費應在什么時候支付
2021-02-23國有農場農用地征收如何補償
2021-03-20安置房拆遷有什么規定
2021-01-22競業限制補償金比例是什么,競業限制補償金有什么規定
2021-02-202020年被隔離算工資嗎
2021-01-09勞動仲裁輸了可以打幾年
2021-02-25勞動爭議包括拖欠工資嗎
2020-11-14駕車撞人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
2020-11-16航班延誤險得不到理賠怎么辦
2020-12-15已經獲得侵權人賠償后,被保險人能否再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2021-02-22重復保險的司法認定
2021-01-16事故中機動車貶值怎樣理賠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