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證上有我公公、老公的名字,婚后我父母幫我付清貸款,房產證上又加上我的名字,這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我付了房款的一半金額,如果離婚怎么分割?讀者:趙女士
趙女士:
這房子是共同財產,建議您和丈夫、公公共同寫一份協議,約定房屋所有權比例,并約定該比例為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同時到房管局就該比例進行登記。這樣在離婚時分割比較容易,對您的保護也比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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