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其實就是單位在正式上崗前對員工的考核,也是實習人員對單位適合自己與否定的考核,這樣既讓單位選到了理想員工,也讓自己對單位進行了了解。
在實習期間如果員工想要離職,那么按照我國法規是提前三天遞交離職報告。
在離職期間跟同事做好交接工作的相關事宜,但是具體離職需要提前幾天也是要根據公司制度在執行的。關于你的實習期工資有的公司是當天離職當天就可以去財務部結算,有的是在公司每月的固定日期通過銀行匯款方式發放到你的工資卡上。
試用期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首先你要寫好離職報告,按公司制度提前遞交給你的上司領導,你的上司同意以后,會遞交給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將辭職報告上報給財務部門進行人員離職登記,你的辭職報告也就正式生效了,做好離職前的準備工作你就可以離職了。
實習期你的工資不能低于同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也不能低于同地區的最低工資,只要你按公司制度正常離職,單位是不能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克扣你應有的工資,雖然你還是在試用期但是在你在單位上你和正式員工的保障一樣,有的單位對勞動法不以為然,以各種理由拒絕實習員工的辭職報告,或則和正式員工走同等程序,提前半月或則三十日離職,這種情況單位上都屬于違反勞動法律法規,離職人員都是可以用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要是實習人員在試用期間不作為,達不到用人單位的審核標準,單位也可以主動解除你們的實習期合同,且用人單位也不用給與你賠償或者是補償等,如果單位以其他理由解除你們的實習期合同,那么就要給與你補償,一般都是補償你半個月的工資。違法解除就要賠償兩倍工資。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內容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試用期的意義與目的是什么,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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