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決議程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六十四條?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債權人認為債權人會議的決議違反法律規定,損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債權人會議作出決議之日起十五日內,請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銷該決議,責令債權人會議依法重新作出決議。
債權人會議的決議,對于全體債權人均有約束力。
債權人會議的性質
債權人會議,是在法院指導和監督下,表達全體債權人意志,代表債權人整體利益而參與破產程序的機構。在破產程序中,眾多的債權人之間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但也有差異。債權人會議是協調各債權人之間利益,維護全體債權人共同利益的臨時性機構,同時,又是全體債權人對有關破產事項行使決議權和監督權的組織形式。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13條和《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的規定,所有債權人都是債權人會議成員。這里所說的債權人,是指在法定期限內,已向法院申報債權的人,包括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和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的保證人等。債權人會議成員享有表決權,但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除外。債務人的保證人,在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可以作為債權人,享有表決權。債權人會議設有主席,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債權人會議主席,成立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并可以授權代理人行使表決權,但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授權委托書。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派員列席債權人會議。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列席債權人會議,回答債權人的詢問;拒絕列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拘傳。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如何判斷是否達到傷殘等級(十級傷殘對比圖)
2021-02-12自然災害死亡由誰賠償
2021-03-08什么是刑事上訴,刑事案件上訴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22已經注冊的禁止地名有效嗎
2020-12-31哪些人能享有探望權,探望權有哪些內容
2021-01-08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是否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2021-02-28交通事故賠償是否包括受害人父母的贍養費
2021-03-22繼承權受到侵害該怎么保護
2020-11-16個人投資開發房地產應注意的風險有哪些
2021-01-27被執行人把房產贈與兒子怎么辦
2021-01-04員工對集資房享有什么權利
2021-02-21股份公司章程是否需要備案
2021-02-17低于標準的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
2020-11-19勞務派遣合同終止情形
2020-12-07內部調崗申請
2021-02-17向壽險公司索賠時注意什么
2020-12-15飛機航班延誤賠償標準
2020-11-08家庭財產保險案例
2021-01-21人身保險的概念應該如何理解
2021-01-24保險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