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聽證是不是必經的程序
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聽證并不是必經的程序,破產聽證一般是在當事人對破產案件有爭議時才采取的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債務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駁回申請。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破產聽證是不是必經的程序”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聽證并不是必經的程序,破產聽證一般是在當事人對破產案件有爭議時才采取的程序。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事案件移送管轄審限
2021-02-06沒衛生許可證怎么處罰
2020-12-02行政強制執行的特征
2021-02-16學生入學后是否監護權轉移到學校
2020-11-26商標侵權行為如何認定,哪些行為屬于商標侵權
2021-01-29刮蹭隔天報案有效嗎
2021-02-26房屋不動產房貸沒結清怎么辦贈與
2020-11-16當一方堅決不離婚時,法院怎么判定是否離婚離婚
2020-12-16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什么
2021-02-07預約合同的基本規則是怎樣的
2021-02-23集資房如何辦理可上市產權
2021-03-21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2021-02-02口頭約定變更勞動合同,其效力如何
2020-11-11勞動者如何協商調崗保證自身權益
2020-12-15競業限制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0-11-28調崗后沒采用書面形式但員工已就崗,什么時候提出異議有效
2021-03-16外保內貸業務是什么
2021-02-23平安保險人傷理賠手續流程和車險理賠流程
2020-12-04車險理賠流程一覽
2021-02-034S店購買的保險靠譜嗎
20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