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前處理資產合法嗎
這個是可以處理資產的,但是不能惡意的進行轉移否則可能夠成犯罪。
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一)無償轉讓財產的;
(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
(五)放棄債權的。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
(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
(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在破產之前合法的處理資產,這個時候應該就是合法的,如果是惡意轉移資產的話,這個時候就會構成犯罪了,管理人是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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