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什么證據才可以告老公重婚罪?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二、重婚罪立案標準: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
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管轄機關:
1、 立案偵查方面由公安機關管轄
2、 提起公訴方面由檢察院管轄,如果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還可以提自訴。
3、 審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 級別管轄的話,是由基層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說的,告他人重婚罪那么就需要有重婚的事實才能依法的進行判定,而且在收集證據的時候就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但前提也要確保違法者是有一段合法的婚姻,這樣在起訴的時候才能才能法院的受理,從而確保自己的勝訴權利。
構成重婚罪的條件有哪些?
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如何收集?
重婚罪男女各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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