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勞動合同7天不干了可以結算工資嗎?
可以結算;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相關規(guī)定: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務派遣應當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是,記者了解到,國有企業(yè)和機關事業(yè)單位,越來越多地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在一些窗口行業(yè),柜臺人員大多數(shù)都是派遣工。
在許多崗位上,既有在編的正式工,也有勞動派遣人員,干完全一樣的活兒,混合使用。一項統(tǒng)計顯示,全國勞務派遣用工總量已達6000萬人。其中大量勞動派遣人員已經(jīng)長期在固定的用人單位中的主營業(yè)務崗位上服務,但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簽協(xié)議。
這些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雖然有可能會一干三年五年甚至更長時間,但在用人單位內部的地位、福利、保障水平與過去的臨時工差不多,而且一旦出現(xiàn)糾紛或者有新的人想來干,會被隨時裁掉,完全沒有法律方面的保障。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說成為“長期固定臨時工”。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
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shù)模袡嘞蛴萌藛挝惶岢觯ㄟ^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yè)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xié)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xié)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臨時工只要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那么雙方的權益就是受到了保障,不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哪里干了多少天,用人單位都必須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約付出勞動者相應的報酬,這樣用人單位才不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與壞處
勞動合同的類型有哪些,期限是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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