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如果自然到期的,即勞動合同終止了的,如果存在以下的情況,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單位在合同到期之后不愿意和勞動者續約或者愿意繼續續約但是要求勞動者降低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就此不同意的,那么勞動和終止,這時勞動者可以向單位要求支付補償金,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補償金需要依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資來作為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具體為勞動者工作時間滿了一年的,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每滿一年多一個月;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時間還沒有滿一年但是在六個月以上的,則按照滿一年來計算,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只是在六個月以內的不足六個月的,支付補償金的數額為勞動者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在用人單位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就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來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高年限在十二年以下。
如果單位沒有在合同到期的前30天通知勞動者將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還需要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對勞動者的補償金。這個補償金是工作單位沒有提前盡到提前通知勞動者的義務而應該付出的代價。
如果勞動者已經與工作單位連續簽訂了2次固定期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就可以要求和公司簽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了,公司不可以拒絕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請求,如果工作單位不同意,勞動者就可以從提出之日起要求工作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到期被辭退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工作單位進行索賠,維護自己的權利。
企業主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勞動法辭退員工規定有哪些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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