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申報
1、企業破產如何進行債權申報
收到通知書的債權人應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未收到通知書的債權人應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如果未按期申報債權,應視為其放棄債權。
債權申報期滿后,在清算結束前,債權人申報債權,并提出其延期申報的理由,則清算組可根據其理由是否充分決定是否接受其債權申報。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在債權申報書中明確提出其債權內容、數額、債權成立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并提出有關證明材料,如合同書等,以便清算組進行審核,為清償債務作準備。
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應在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應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對于申報的債權,應指派專人進行登記造冊。申報的債權,須經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方為確定。
2、破產債權申報的一般規則
破產債權是依破產程序啟動前原因成立的,經依法申報確認,并得由破產財產中獲得清償的可強制執行的財產請求權。《企業破產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1)根據破產法的一般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只有在依法申報債權并得到確認后,才能行使破產參與、受償等權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但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等,不必申報。
(3)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無利息的債權,無論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報債權。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也可以申報其債權。
(4)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5)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此外,補充申報的債權人對其申報債權前已經進行完畢的各項破產活動,不得再提出異議。需注意的是,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有些產生于破產案件受理后的債權也屬于破產債權,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權后對方當事人因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等。
這些債權有可能因產生時間過晚而無法在法院規定的申報期間內申報,但此種情況下的補充申報并非因其自身過錯造成,由其承擔債權的核查確認費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該項核查的費用)應當作為破產費用支付。
3、破產債權申報的特別規定
(1)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預先申報債權。
允許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預先申報債權,是為避免在債務未到期時,債權人不參加破產清償而待到期后再直接向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要求清償,而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在履行保證或連帶責任后卻因破產人的破產財產分配程序已終結,而無法行使其代位求償權。
但是,債權人已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不能再申報債權,否則就會出現債務人對一項破產債務向債權人和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作二次重復清償,從而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這時,即使債務人在破產程序中對債權人分文未能清償,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履行了全部義務,也不再具有代位求償權。
(2)連帶債務人數人的破產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同時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以保障債權人能夠在各破產案件中充分實現連帶債務人的連帶責任。
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對于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其清償保證債務,也可以先向進入破產程序的債務人追償,然后再以未受償的余額向保證人追償。在債務追償問題上,債權人享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追償的選擇權。債權人也可以同時向債務人和保證人追償,債務人先做清償的,相應減少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保證人先做清償的,債權人將其申報的破產債權轉移給保證人行使。
綜合上面的介紹,企業破產時,債權人一定要按時申報債權,避免利益受損。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破產債權申報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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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執業十余年,為1000 當事人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服務。對于各類離婚、繼承案件均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尤其擅長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夠抓住各方當事人的核心訴求,運用“訴訟 談判”雙管齊下的策略,推動問題的快速解決。性格平易爽朗、堅毅執著,辦案干脆利落、靈活機變,深受當事人青睞,結案后經常收到當事人的錦旗和感謝信。 重視婚姻家事領域的學術研究和探討,加入中國法學研究會,擔任第十一屆北京市律師協會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參加相關的法律論壇,致力于婚姻家事領域的理論發展和實務操作。參與主編發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務行業白皮書》,為業內外人士提供專業數據和經驗參考。 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講師,赴老年大學開展為老普法服務,深入社區開展普法講座,積極參與關愛自閉癥兒童公益活動。積極投身中央電視臺、北京電視臺、北京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普法節目錄制,為社會民眾普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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