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辭職給補償嗎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用人單位未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于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國務院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綜上所述,在試用期是公司對勞動者是否合適這個工作崗位的考驗,一般在試用期內需要辭退勞動者的那么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的,而且試用期內的工資應該按照實際的工作天數來進行支付,不能以其他任何原因拒絕工資的支付。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內容
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否違法
試用期規定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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