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有三年的時間也并不能算特別的長,但是伴隨著市場化的勞動關系占據了主導地位,勞動者維權意識是在勞動關系方面監管體制的不斷出臺下大大的提高了的。因此,小編相信,新時代下的勞動者都知道勞動合同三年終止賠償肯定是需要有的,至于賠償的標準就是離職的時候一共能拿到四個月的工資。
一、勞動合同三年終止賠償的標準是多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后,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后,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后,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并后,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二、哪種情況下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由此可以看出,勞動合同三年終止賠償的標準也就是額外的多向職工支付三個月的工資,但是這三個月的工資肯定是這三年或者是終止前一年的平均工資的,不會是按照離職前這一個月的工資標準來賠付,除非您在用人單位的工資一直就是固定不變的,不過三年的勞動關系突然就終止了的而且還是因為職工的過錯,就沒什么賠償了。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用人單位雖不具備合法經營主體資格、但仍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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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保定律師石進學, 河北宇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師,1995年以保定地區第六名的高分通過律師資格考試,1996年在該所執業至今。石進學律師具備扎實地法律專業功底,經過20余年的執業又具備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在執業過程中視當事人之托為己任,并注重辦案的社會效果,始終堅持“替百姓說話、為企業分憂”的樸實宗旨,多起案件的辦理結果均受到了委托人的好評。特別是1997年辦理的四川76名民工索要勞動報酬一案,在民工一方準備好炸藥包,廠方法人代表聘請保鏢雙方矛盾一觸即發的危急情況下,與民工在磚廠同吃同住四天四夜,睡磚窯、喝井水,穩定民工情緒,做廠方工作,終于成功將該案調解。保定市司法局發出工作簡報,予以表彰,保定日報、保定晚報也分別刊發了題為《石律師出現在危急時刻》和 《 勞資雙方劍拔弩張,情急之中律師挺身》的相關報道。在辦理各類委托案件的同時,先后擔任多家重點企業、公司的法律顧問,為企業的生產經營保駕護航,深得顧問單位的信任。 突出優勢:22年辦案經驗、專業理論扎實、誠實信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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