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公司上班,入職的一個月內,用人單位就會與我們簽訂勞動關系,證明我們的勞動雇用關系,這是國家規定的。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會面臨罰款的危險。但是勞動協議書很多人并沒有聽過,很多人想問勞動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是一樣的嗎,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一、勞動協議書格式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結算方式
4、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
二、勞動合同含義
勞動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三、勞動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是一樣的嗎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因此,勞動合同和勞動協議書基本屬于同一個概念。在勞動法律關系中,還有一種就業協議,它不等于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是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準備,是一種雙方約定的將要建立 勞動關系,以及在建立勞動關系后對雙方勞動權利義務先行約定的協議,例如簽訂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后,雙方并沒有建立真正的勞動關系,雙方勞動 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還沒有開始履行,雙方的行為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
又臨到一年的畢業季,畢業生們走出校門,找工作時,一定要記住,不能繳納任何的費用,與同伴一起,通過正規的渠道尋找工作。勞動協議書和勞動合同在本質上是一樣的。我們在簽訂時,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其他的特殊條款,大家一定要注意。具體咨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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