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程序不合法怎么維權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被征收人遇到違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九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二、征地時被征地農民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
被征地農民享有以下知情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民;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并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同時,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經批準的征地事項,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按照《關于印發<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7號)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將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及建設用地批準書等在施工場地懸掛;沒有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及建設用地批準書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同時該意見又規定,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對“征收程序不合法怎么維權”所進行的解答,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被征收人遇到違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報案。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律霸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解散了協議有效嗎
2020-12-11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2020-12-03銀行卡被公安凍結銀行能解除嗎
2021-01-09離婚后有關子女的探望問題如何規定?
2021-02-14未領結婚證生了小孩應該歸哪方撫養
2021-01-28房地產中介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2-09職工連續工作滿多久可以帶薪休假
2021-03-13產品責任險中保險人的義務有哪些
2021-02-06人身保險合同案例分析
2021-03-20人身保險合同領取的保險金是否應當從賠償金中扣除
2020-11-10失業保險基金情況是誰監督
2020-11-13中國留學生出國留學應注意什么以及留學保險有哪些
2021-01-21抗辯權保險法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15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后客戶如何辦理索賠
2021-01-04職工在工作中自殺身亡的,能認定為工傷嗎
2020-12-02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概念及條件是什么
2020-12-09農村集體流轉合同可以簽多少年
2021-01-27拆遷后遇到房價波動拆遷補償標準如何確定
2021-03-07營業房拆遷時,評估的依據是什么
2021-03-19拆遷還房時,公攤面積太大是否可以拒絕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