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于我們現(xiàn)在的人來說其實并不陌生,因為我們有很多的一部分人就是在公司中上班的。我們都知道在公司上班前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這是我們國家法律所規(guī)定的,但是公司也有法人或者公司名稱變更的時候,那么公司法人與名稱變更后勞動合同要更改嗎?
1、公司更改了法人和名稱后,合同相對人不需要與其重新簽訂合同。
2、法律依據(jù):
(1)《公司法》第九條第二款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一、公司名稱變更如何處理勞動合同
合同繼續(xù)生效的,但單位要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當然是先解除原勞動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單位人事部去勞動局辦理。如果公司不及時變更的,那么勞動者要帶上原合同反映到勞動局解決。法律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二、公司名稱變更的申請程序
1、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jīng)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zhì)內(nèi)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yè)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第三步:在1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材料的實質(zhì)內(nèi)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fā)照窗口換發(f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申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公司變更名稱,應當向其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適用。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3、法定依據(jù)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jīng)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對于公司法人與名稱變更后勞動合同的相關問題我們國家的法律是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的,對于公司法人或者名稱更改是不影響從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所以是不需要更改的。但是如果我們想變更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的,可以與變更后的法人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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