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雇傭勞動者時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對于勞動者來說,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時辭職有賠償嗎?如果因沒簽勞動合同而要索賠時,則需收集好相關證據(jù)。那么沒簽勞動合同怎么收集證據(jù)?這些問題關系著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本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展開描述,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一、沒簽勞動合同時辭職有賠償嗎
1、沒簽書面勞動的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沒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自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起算,可能會不支持雙倍工資;但是經(jīng)過再起訴到合肥法院,判例認為訴訟時效自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時起算。所以即使仲裁委以超過訴訟時效不支持雙倍工資,起訴到法院后也會支持。
2、沒簽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因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沒有交社保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的經(jīng)濟補償金。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3、沒有繳社保、加班工資、年休假
公司違反法律規(guī)定,沒有繳納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資、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勞動仲裁時一并主張。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么收集證據(jù)?
第一,不要等發(fā)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jù),要在勞動糾紛發(fā)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認定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jù)。
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有力證據(jù)。
通常可以認定為用人單位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憑證包括:
①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③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④考勤記錄;
⑤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jù)時,要掌握取證的實務技巧,并且在取證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打草驚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賠償?shù)摹嵺`中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有不少,尤其是在建筑工地,很少有建筑商會與農(nóng)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這就導致農(nóng)民工在權利受損維權是會遇到很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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