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公司解散了該找誰
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于這個問題經過本文的內容介紹,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實際中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需要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公司解散之后也需要進行相關的合同違約賠償,才能保障買家的合法利益不被侵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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