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責任如何界定
首先應該確認顧客自己在超市摔傷是否是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界定超市是否承擔責任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圍內盡到對顧客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的義務。超市未在易產生危險的位置采取防護措施,應對顧客摔傷所造成的損害承擔主要責任。
若顧客作為一個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外出消費過程中也負有必要的謹慎注意義務,以確保自身安全,對其自身受到損害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來說顧客在超市摔倒這種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情形來判定商場的責任的,在超市中都會有監控這個很好分別,現實生活中,超市應當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意外的界限是什么
2020-12-13疫情減租政策是怎樣的
2021-02-07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2021-01-262020年什么情況下累犯能判緩刑
2021-03-06放棄撫養權需要公證呢
2021-01-01加盟后開了店,且合同已經到期了還能解除合同嗎
2020-12-16勞務合作協議書范本
2020-12-03勞務派遣終止是否勞動關系終止
2021-03-16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03意外保險如何索賠
2021-02-15新車投保應注意什么問題
2020-11-28保險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2020-12-06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什么事項
2021-03-13兩歲小孩被撞輕傷住院四天保險公司一般陪多錢
2021-03-23本案已經獲得侵權人賠償后被保險人能再否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2020-11-13車撞犬引發的保險理賠問題
2021-01-05保險合同要看哪些內容
2021-02-12企業財產保險屬于哪一種保險
2021-01-07虛假林木承包合同有效嗎
2020-12-07土地出讓前要先完成拆遷嗎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