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怎樣防止校園欺凌事件
5月9日,教育部網站發布消息稱,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4月—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專項治理預期達到的效果是“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根據上述《通知》的部署,此次專項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諸如,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此外,學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通知》特別指出,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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