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侵權人怎么承擔責任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權責任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共同侵權就是加害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權益造成損害,加害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包括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構成的情形。
法律規定
按照我國目前《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在存在多下,可能承擔按份責任或者連帶責任。按份責任是自己應承擔的份額來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對其他侵權不負責。而連帶責任是指每個侵權人都有負擔全部的份額分擔對受害人無效,單個侵權人可以在賠他需要承擔責任的侵權人追償。至于什么時候承擔按份責任,這要視侵權責任的歸責方式還有法律的規定認定。
被侵權人面對多個侵權人要讓他們都承擔責任的時候,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處理,律師能更快的解決自己的要求。多個侵權人要確定具體的責任承擔或是相應的責任承擔方式等等,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咨詢下具體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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