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業中,承包商對所建工程承擔侵權責任的界限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向承包商索取合理合法的賠償?
承包商所應承擔的侵權責任應當是有界限的,而不能達到一個不合理的程度。這個界限就是,他的行為和方式達到了一個正常承包商所應當達到的標準,他已對其行為給予了應有的注意。超過了這個界限,他就不應當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否則,就是不合理的了。
承包商的基本義務
1、承包商應根據合同設計、實施和完成工程,提供運營服務,并修復缺陷,保證工程在合同期內滿足合同定義的預期目的;
2、承包商應按合同規定提供履行其合同義務所要求的生產設備、承包商文件、承包商人員、貨物和物品;
3、工程應包括為滿足合同要求所必須進行的任何工作,以及使工程穩定和正常運行的所有工作;
4、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
5、當雇主代表提出要求時,承包商應提交其建議采用的工程施工方案的細節。事先未通知雇主代表,對這些安排和方法不得做重要改變;
6、承包商應參加所有由雇主或雇主代表合理要求其參加的會議。
承包商對風險的轉移
轉移風險是指在承包商不能回避風險的情況下,將自身面臨的風險轉移給其他主體來承擔。風險的轉移并非轉嫁損失,有些承包商無法控制的風險因素,其他主體都可以控制。
風險轉移一般指對分包商和保險機構。
(1)轉移給分包商。?工程風險中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分散給若干分包商和生產要素供應商。例如:對待業主拖欠工程款的風險,可以在分包合同中規定在業主支付工程款給總包單位后若干日內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項目中投入的資源越少越好,以便一旦遇到風險,可以進退自如。可以租賃或指令分包商自帶設備等措施來減少自身資金、設備沉淀。
(2)購買保險。?購買保險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轉移風險的手段,將自身面I臨的風險的很大一部分轉移給保險公司來承擔。
如今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對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識應該有所認識。法律的存在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應對身邊的一些事情,如果你還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識,歡迎來律霸網找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5306201710669491
云南長鳴律師事務所
簡介:
畢業于云南師范大學法學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2015年成為云南長鳴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電子產品爆炸致傷能提起訴訟嗎
2021-01-09股權融資包含無形資產嗎
2020-11-28解約定金解除合同的時間
2020-12-22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2020-12-23員工下班后在公司宿舍摔傷算工傷嗎
2021-02-04房地產中介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2-09購買集資房需要簽什么合同
2021-01-23解除勞動合同能恢復嗎
2021-02-24如果公司倒閉怎么賠償
2020-11-23實習期公司有權利處罰員工嗎
2020-12-28哪些情況下勞動爭議不得仲裁
2021-02-02被辭退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2021-03-10如何指定人壽保險的受益人
2021-03-10了解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和免責事由
2021-02-13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2021-01-23什么情況下可以找保險公司理陪
2021-02-15保險評估人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01保險受益人指定和法定有什么區別
2021-03-13保險合同免責條款告知義務
2020-11-21受害者加強險的拒賠情況有哪些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