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連帶責任有追償權嗎
1、《侵權責任法》第52條規定了“盜搶的機動車事故責任”。即盜竊、搶劫或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2、《侵權責任法》第53條規定了“駕駛人逃逸后對被侵權人的救濟”。如果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3、《侵權責任法》第59條規定了“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缺陷或者不合格血液輸入責任”。即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血液提供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因此醫療機構、生產者或血液提供者可以相互追償。
4、《侵權責任法》第68條規定了“因第三人過錯污染環境的責任”。即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5、《侵權責任法》第83條規定了“第三人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責任”。此時,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飼養人或管理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6、《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了“建筑物等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損害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有其他責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賠償后,可以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雖未明確但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應當享有的
《侵權責任法》第14條規定了“連帶責任人內部的責任分擔”規則,即: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超出自己賠償數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另外,在《社會保險法》中也有發生追償權的問題。但這一追償的性質與侵權法中的追償不同,這一追償表現的是追償全部已負擔的債務?!渡鐣kU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綜上所述,通過上文的描述,我們知道了無限連帶責任是有追償權的。通常,在連帶責任人覺得自己支付賠償,超過了自己應該承擔的數額,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一下我們律霸網的在線律師,由專業律師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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