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的侵權認定標準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p>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
對于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于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侵犯肖像權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賠償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您還有疑惑,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歡迎您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終止孕婦合同怎么賠償
2021-02-15網貸逾期被仲裁怎么辦
2020-12-28涉嫌貪污罪會判死刑嗎
2021-03-23何為商標被搶,商標被搶注了怎么辦
2021-01-31在商場內滑倒受傷后怎么辦
2021-01-11買集資房需要看對方什么手續
2020-12-24武漢購房政策有什么
2020-12-07遼寧省勞動合同規定期限
2021-03-23勞動補償金與賠償金分別是什么
2020-11-08返聘合同續簽再解除有什么條件
2021-01-16勞務承攬與勞務外包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11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有權拒絕露天作業嗎
2021-01-29交通意外險的投保方式有哪些
2021-03-22旅游意外險的概念是什么
2021-02-14家庭財產保險賠償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得到賠償
2020-11-10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
2020-11-10保險公司給予全額賠償后車主還能轉讓殘車嗎
2021-02-09投保人不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人賠嗎
2020-12-29集體土地怎樣進行轉讓
2021-01-08土地互換后征用補償費怎么結算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