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信息網絡侵權
是指在網絡環境下所發生的侵權行為。所謂網絡是指“將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獨立功能的多個計算機系統通過通信設備和線路連接起來以功能完善的網絡軟件(即網絡通信協議、信息交換方式及網絡操作系統等,實現網絡中資源共享的系統。”網絡侵權行為與傳統侵權行為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即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權利,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依法律特別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致人損害行為。
二、網絡侵權的類型有哪些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侵害人格權。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權;
2、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權;
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譽權;
4、非法侵人他人電腦、非法截取他人傳輸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個人信息、大量發送垃圾郵件,侵害隱私權。
具體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隱私權、姓名權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網絡空間是一個虛擬空間,但它并不是虛幻的,是依賴于現實社會的客觀存在,網絡中依然存在侵犯人格權的違法行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網上侵犯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的行為,只要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其合法權益就能夠得到保護。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0條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的名譽權的行為。
《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7條第三款明確指出,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致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由此看出,隱私權在我國法律上不僅逐漸凸現為一種具體的人格權,而且在網絡環境下也受到法律的關注和保
(二)是侵害財產利益。基于網絡活動的便捷性和商務性,通過網絡侵害財產利益的情形較為常見,如竊取他人網絡銀行賬戶中的資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網絡虛擬財產,如竊取他人網絡游戲裝備、虛擬貨幣等。
(三)是侵害知識產權。主要表現為侵犯他人著作權與商標權:
1、侵犯著作權。如擅自將他人作品進行數字化傳輸,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為商標權人的網站,惡意搶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域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根據法律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具體如下:
(1)著作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2)著作財產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匯編權、翻譯權以及其他應由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
隨著信息網絡的廣泛應用,網上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層出不窮,如許多網站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將其作品上載到網絡中,這就造成了網絡侵權。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張志強律師,1983年5月出生,系石家莊第一看守所法律服務辦公室常駐律師、法律顧問,石家莊律澤法律特約法律顧問,北京融吧金融特約法律顧問,河北省司法廳直屬律所——河北時代經典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專職律師,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辦案認真負責,恪守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擅長死刑辯護、經濟犯罪辯護、財產犯罪辯護、涉黑涉惡辯護、暴力犯罪辯護、詐騙犯罪辯護以及金融借貸、婚姻家庭等民事糾紛,服務熱線:15373982619(微信同)。
凈身出戶只要孩子可以嗎
2021-03-12智力殘疾怎么領結婚證
2020-12-22留置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幾個月
2021-03-18抵押
2021-03-17重婚要負什么法律責任
2021-02-01房屋轉讓居間協議范本
2021-03-18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幾種情形
2021-01-30轉合同工前兩年的實習期算工齡嗎
2020-11-08辭退職工的要求是什么
2021-01-24買了自燃損失險,車輛著火了,就一定能得到賠償..
2021-02-20保險合同中延遲生效條款如何生效
2021-01-20隱瞞重大病情投保的理賠時要怎樣處理
2020-11-16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嗎
2020-12-25保險合同成立后哪種人可以憑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險合同
2020-11-28中國留學生出國留學應注意什么以及留學保險有哪些
2021-01-21超載多少保險拒賠
2021-03-02在房子上刮下來一板磚把車砸了保險公司賠嗎
2021-03-18村民侵占耕地不給怎么辦
2021-01-30房屋贈與要交土地出讓金嗎
2021-01-04企業拆遷要求土地置換時應考慮什么因素?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