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里對房產的問題做了進一步的說明,“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張志強律師,1983年5月出生,系石家莊第一看守所法律服務辦公室常駐律師、法律顧問,石家莊律澤法律特約法律顧問,北京融吧金融特約法律顧問,河北省司法廳直屬律所——河北時代經典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專職律師,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辦案認真負責,恪守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擅長死刑辯護、經濟犯罪辯護、財產犯罪辯護、涉黑涉惡辯護、暴力犯罪辯護、詐騙犯罪辯護以及金融借貸、婚姻家庭等民事糾紛,服務熱線:15373982619(微信同)。
傷殘怎么做司法鑒定,鑒定流程是什么
2020-11-27監事可以參加股東會嗎
2021-03-24房產繼承協議書如何寫
2020-12-15什么是網簽,網簽有什么好處
2021-01-21公交車下客時人被撞責任認定標準
2021-02-25如何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2020-12-10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怎么辦
2020-12-02房產中的公攤面積怎么算
2020-12-14連帶責任后房產贈與有效嗎
2020-11-09合同到期限勞動者還能不能否獲得補償呢
2021-02-20勞務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2021-01-29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如何處罰
2021-01-07外保內貸業務是什么
2021-02-23投保人有哪些主要義務
2020-12-31保險經紀人需要什么條件資格
2021-02-27車禍死亡保險理賠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1-30單方事故可以拒賠嗎
2021-02-16保險理賠后訴訟風險出現的原因是是什么
2021-03-18車險理賠的幾個認識誤區
2020-12-07保險受益權的產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