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野生動物如何定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綜上所述,販賣野生保護動物的,通常會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來進行定罪。然而沒有市場就沒有殺戮,有關司法部門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對販賣、消費野生動物行為的處罰力度。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帶來的知識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刑法方面的疑問,歡迎咨詢律霸網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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