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糾紛從內部關系來講應怎么處理?
就人身關系而言,非婚同居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系,也沒有法律認可的其他身份關系。就財產關系而言,非婚同居雙方可以根據自愿的原則,對同居期間財產歸屬和使用進行約定。當發生財產糾紛時,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處理。
第一,對于同居關系中的財產糾紛,具體分割財產時,應招股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第二,解除以夫妻名義非婚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第三,解除以夫妻名義非婚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第四,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屬于同居關系,而又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同居關系期間子女的撫養問題如何處理?
解除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以上是同居所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的介紹。目前,我國的婚姻制度只承認同時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婚姻關系,非婚同居因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而在當事人之間不能被認為是夫妻關系,雙方也不產生任何配偶間的人身關系。但因同居產生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等民事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的。
同居關系如何認定?
依據《婚姻法解釋(一)》)第5條規定認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同居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法院只解決同居期間子女撫養與財產糾紛問題。
如何正確處理“非法同居”關系?
1、對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的,我國法律對此沒有任何規定,道德上現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給予認可。
2、對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和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因為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不屬于合法的婚姻狀態,所以也不屬于重婚的情況。只是在原夫妻雙方離婚分割財產時,考慮過錯方對無過錯方的侵權程度,在分割財產時照顧無過錯方。
同居隨著生活的改變逐漸被人們所承認,也逐漸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同居不觸犯任何法律的規定,因此也不會受到什么處理。只是,在同居前還是需要慎重考慮,畢竟不受法律保護的狀態,在發生糾紛時就無法處理。所以,如果有結婚的打算還是結婚吧,沒有結婚的打算那就簽訂一份同居協議。在保證權益的基礎上避免出現更多的糾紛,傷害彼此的感情。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同居從內部關系來講是怎樣處理的相關知識。同居和結婚不一樣,同居的兩個人說分手就可以馬上分手,不需要任何的手續,但是離婚就不一樣的了,離婚需要去辦理離婚登記,因此來解除婚姻關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霸網進行專業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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