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沒有人重婚罪坐牢應該判幾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另一方有配偶并與其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
2、重婚的雙方當事人是否都構成犯罪,要區分以下情況:重婚一方,肯定構成重婚罪,會被判刑。與重婚一方結婚的人,如果知道對方重婚而結婚或者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可構成重婚罪。如果不知道,不構成重婚罪。
3、《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對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4、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和重婚的,或者明知另一方有配偶并與其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中指出,“婚姻管理條例”生效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重婚的案件是否可判處重婚罪: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民政部于2月1日頒布)頒布后,配偶一方以丈夫和妻子的名義與另一人同居,或知道另一人有配偶并以丈夫和妻子的名義與其同居的,仍應根據重婚罪定罪和懲處。
二、法院判重婚罪坐牢的幾率大嗎
不是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生育子女,就可以被認定為重婚。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同時,當事人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構成重婚的情況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綜上所述,如果一方沒有配偶,明知對方有配偶,仍然與他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構成重婚罪,與配偶和他人都沒有登記結婚,但與配偶與他人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構成事實婚姻關系的重婚罪,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生育子女,不一定構成重婚罪,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登記結婚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應當構成重婚罪。
重婚司法解釋有哪些內容?
發生重婚罪是告訴才處理嗎?
怎么才算重婚,重婚罪怎么量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專利被駁回復審的官費是多少錢
2021-02-03如何鑒定交通事故車損
2021-01-04民工在施工中誤傷工友需要賠償嗎
2021-02-27人壽保險理賠有怎樣的標準
2021-02-14企業為員工買人壽保險有哪些作用
2021-01-24雇主責任險是什么意思
2021-03-22再保險合同業務有哪些
2020-12-13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
2021-01-21保險公司追償沒財產執行怎么辦
2021-01-25大貨車盲區肇事未發現保險公司賠嗎
2020-11-26機動車因不明原因起火保險公司是否應賠償
2021-01-24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是什么
2021-01-25保險公估人的作用
2021-02-01拆遷補償款與評估公司該如何確定
2021-03-23公攤面積算不算房屋的拆遷面積
2020-12-162020年農村拆遷補償新政
2021-02-08贈送面積真的靠譜嗎
2020-12-09探析離婚案件中對拆遷安置房的處理
2021-03-03我國房屋拆遷糾紛的特點和分類是什么
2021-02-05棚戶區改造流程是怎么樣的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