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通知強拆合法嗎
不合法。只有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才能執行強制措施。而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執行強制措施前,均需要提前告知被執行方有關權利和依據的法律條文。沒有通知就強拆肯定違法。
強制拆遷有哪些程序
(一)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1、履行義務的期限;
2、履行義務的方式;
3、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4、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钡谌鶙l“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钡谌邨l“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3)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4)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5)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間,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物跡象的。
違章建筑的認定
違章建筑,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你這樣的不算違章,因為你的建筑是原來的,你沒有私自搭建建筑物
違章建筑即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建造的房屋。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違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其實強行拆除不僅僅是社會發生的道德問題,更是國家法律的缺陷導致的社會現象。其實只要民眾能夠多體恤國家的決定,而國家能多聽聽民眾的呼聲,這樣的事情也是可以解決的。以上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相關內容,也請咨詢律霸網專業法律顧問,律霸網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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