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先判決離婚再繼續分割財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是不能判決離婚后再分割財產的,法院判決離婚時,就離婚的相關問題也一關解決,如子女撫養權、共同財產分割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履行問題
離婚未經訴訟,離婚后一方反悔或拒絕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實踐中,多為一方拒絕給付房屋或者車輛折價款,或對另一方提出的房屋、車輛過戶要求不予配合。
離婚協議沒有法律強制執行力,法院只有執行自己生效判決的義務,而沒有執行當事人自行協議的義務。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協議,另一方當事人請求履行協議要獲得法律的支持,也必須在糾紛發生之日起三年內提起訴訟。
那么爭議來了,一種意見認為,財產分割協議履行不適用訴訟時效,理由是基于身份關系性質。另一種意見認為,財產分割協議履行是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當然適用訴訟時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是不能判決離婚后再分割財產的,法院判決離婚時,就離婚的相關問題也一關解決,如子女撫養權、共同財產分割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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