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重婚罪是自訴罪嗎?
不是自訴罪,在被害人不告訴情況下其他公民向檢察機關控告才轉為公訴案件。根據司法實踐,近幾年來,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經濟生活上依賴于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她們往往不敢起訴,或者起訴后受對方甜言蜜語或威逼恐嚇而撤訴或“和解”了事,致使一些犯罪分子法外,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司法機關作了補充規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重婚罪的構成
(1)犯罪主體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沒有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人。
(2)犯罪客體是合法的婚姻關系。
(3)犯罪主觀要件是故意。
(4)犯罪客觀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包括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從前述《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中可以看出,在我國的自訴制度設計中,重婚罪屬于“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也就是可選擇的自訴案件,并非完全意義上的自訴案件。被害人的地位更接近于公訴案件的控告人而非真正意義上的自訴人,案件隨時可能轉化為公訴案件。因此,被害人無權自由選擇被告(是重婚者還是相婚者),不能自行和解,不能自行撤訴。
對于重婚罪的判罰情況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如果對重婚罪的犯罪事實認定不清楚的,那么還可以由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取證處理,并按照法律上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判罰。另外,對于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是以是否存在夫妻名義生活為條件的。
如果第三者懷孕重婚罪嗎
離婚同居算不算重婚罪
雙重戶口重婚罪遺棄罪能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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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姜云章律師,法學學士,現為四川弘澤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本律師要求自己以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高度的工作責任感有效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本人的執業理念。 在辦案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聽取當事人陳述耐心細致、法律分析全面精準、應訴策略高效專業的執業特點,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類法律案件, 在職業過程中,本律師深刻的明白只有自身理論知識的不斷積累提高,才能更好地在不斷變化的社會情況和日趨復雜多變的社會關系中解決實際的案件,才能更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才能給自己的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因此本律師一直致力于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研究。 同時,本律師堅持“團隊合作贏未來”的信念,摒棄“單打獨斗、個人英雄主義”的陳舊觀念,努力探索團隊合作運營的最佳模式,以調動團隊成員的所有資源和才智,以期實現自愿的最佳配置從而實現在法律范圍內以最小的成本盡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自驅除所有不和諧和不公正現象。 本著“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執業宗旨在追求公平正義的法律道路上不斷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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