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經濟困難另一方補償多少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解釋(一)》第27條的規定,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另一方予以適當幫助。另外,根據婚姻法第41條規定,有配偶而與別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故根據你的情況,你現在沒有工作,婚后對父母子女盡了較多的義務,李某對離婚具有過錯,你可以要求李某給予損害賠償以及生活幫助。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一方遇到了經濟困難,是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的,這個時候不屬于補償,如果是因為另一方,的過錯導致雙方離婚的話是可以要求補償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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