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外離婚判決書有什么生效條件
1、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對案件須有管轄權。
2、判決是經公正訴訟程序作出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傳喚情況下做出的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我國不予認可。
3、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國外法院的離婚判決如已明確離婚判決的生效時間的,申請人無需另行舉證,如果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沒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時間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交作出判決的法院出具的判決已生效的證明文件。
4、不存在訴訟競合。如果當事人之間的離婚案件,中國法院已經受理或已經作出判決,或者第三國對該當事人作出的離婚判決已得到我國法院的承認,則對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拒絕承認。
5、判決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6、存在國際條約或互惠。
二、國外離婚判決書認可要注意什么問題
1、國外的離婚判決在國內有效嗎?
在人身關系方面,根據《外交部司法部民政部關于駐外使領館就中國公民申請人民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事進行公證、認證的有關規定》第一條規定,婚姻當事人一方為中國公民的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在國內使用,須經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后,才能成為當事人婚姻狀況公證。
在財產關系方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1發布的《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相關規定,國外離婚判決中關于財產的相關判決,在我國是得不到法律承認的。
2、國外離婚判決認可,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在涉外離婚訴訟中,對于國外法院的判決,當事人如何向國內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對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的承認,作出的裁定為終結裁定,不得上訴。
(2)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一方變更請求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申請的,其申請均不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申請后,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雖經外國法院判決,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的,不妨礙當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4)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后,不得再提出申請,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3、涉外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依據?
就人民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依據列明如下:
(1)離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調解書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并根據《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承認或不予承認的裁定。
(2)人民法院不應以中國公民未在國內締結婚姻關系而拒絕受理;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在其缺席情況下作出的離婚判決,應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該判決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其出庭的有關證明文件。
(3)外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外國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再婚登記。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國外離婚判決書有什么生效條件”問題進行的解答,國外離婚判決書生效的條件包括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對案件須有管轄權、判決是經公正訴訟程序作出的等。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長多長時間
2020-11-27衛計委處理醫療事故是多長時間
2021-01-29發生勞資糾紛怎么辦
2021-03-13涉外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歸屬
2021-02-15公司重組上市有代持股是否合法
2021-03-18上市公司收購流程有哪些
2021-02-01民事訴訟有哪些案件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2021-02-17提了管轄異議可以撤訴嗎
2020-12-10沒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么辦
2020-12-03不贍養老人有繼承撫恤金權嗎
2021-02-15欠招行5萬逾期1年怎么處理
2021-02-18單位讓員工帶病加班是否違反合同法
2021-02-27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有什么
2020-12-14企業違規讓員工提前復工怎么處理
2020-11-261000元意外險賠償標準
2020-11-21人身保險合同常見糾紛剖析
2020-11-09交通死亡事故走保險流程
2021-02-26影響互聯網保險流動性風險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2021-03-24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不予理賠
2021-01-09車險保險不予理賠的幾種情形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