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訴訟離婚費用誰出
訴訟收費的原則--原告人預交--敗訴者承擔。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依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根據這一規定訴訟費有兩類:一是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時征收當事人應當交納的費用;二是其他訴訟費用,就是在訴訟中應當由當事人支付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包括兩種: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人身權利或其他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提起訴訟案件交納費用。離婚案件就屬非財產案件。
2.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財產而引起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交納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1%交納。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據上述規定交納離婚起訴費。
相關案例
她與楊某由相識到相戀不到3個月就登記結婚,婚后經常吵架以致鬧到離婚的地步,但二人對夫妻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意見。于是,楊某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但雙方并未達成調解協議。法院認為:楊某和李女士雙方婚前沒有感情基礎,婚后又沒有建立起感情,因此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判決準予楊某和李女士離婚,婚后財產一人一半,訴訟費用由楊某和李女士各承擔一半。但李女士認為,離婚是原告提出的,訴訟費用也應當由原告承擔。
相關分析
一般來說,案件的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承擔的,但是離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對于離婚案件,難以說誰敗訴誰勝訴,法院只是根據雙方當事人之間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實,依法判決離婚還是不離婚。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用由法院決定,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案件的不同情況,既可以決定由男方承擔,也可以決定由女方承擔或者決定由雙方當事人分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規定,由于訴訟費用不是單獨存在的,因此不允許單獨提出上訴。
本案中,法院根據楊某和李女士沒有感情這一事實,判決雙方離婚,決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雙方分擔。被告李女士不服法院關于訴訟費用負擔的處理,她只能將該一審判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從而通過二審人民法院解決訴訟費用問題。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法律中規定訴訟離婚費用誰出的問題解答,相對于大多數的民事訴訟案件而言,鑒于離婚訴訟的特殊性,難以找到訴訟案件中所謂的敗訴方,因此具體的訴訟費誰出,還需要法院實際的判決決定。讀者如果需要咨詢法律方面的問題,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即將被執行的房產能否保全
2020-11-18股權轉讓工商怎么變更股東
2021-03-08發回重審后還能提管轄權異議嗎
2021-03-13合同債權作為質押標的一般有哪些條件
2021-02-01警察立案后找不到嫌疑人怎么辦
2021-01-24小學生用美工刀割傷人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22房屋中介欺詐怎樣投訴
2021-03-05買集資房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1-01-12大連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2020-11-09租住房租墻皮脫落怎么處理
2020-12-03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18辭職是否必須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23去勞動局投訴,勞動局會過來處理嗎
2020-11-16計算出口產品責任險應注意哪些事項
2021-03-01飛機延誤險賠償條件是什么
2021-02-07建筑工程保險的性質及其特點有哪些
2021-01-16保險合同內容的變更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0-12-27意外死亡沒有報警保險可以理賠嗎
2020-12-28理賠超過保險額明年保險會上漲嗎
2021-02-11保險公司變更出資人股權轉讓審批是怎么進行的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