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與建筑工地屬于勞動關系是否成立
雙方之間形成的是勞動關系。雖然雙方?jīng)]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是一種勞動合同關系,并非臨時的雇傭關系。勞動者與建筑工地屬于勞動關系是成立的。
二、建立勞動關系的條件是什么
首先,勞動關系的建立與雙方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無關,只要用人單位開始用工,則雙方的勞動關系成立。無論雙方是在之前還是之后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建立只能是開始用工之日。
其次,簽訂了勞動合同,不一定證明雙方已經(jīng)建立了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簽訂只是對雙方勞動關系建立期間的權利義務進行書面約定,最終合同是通過雙方來履行的,如果一方為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造成的結果就是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最后,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是雙方對勞動合同(包括事實勞動合同)的履行。
三、怎么區(qū)分勞動、勞務關系
1、兩者產(chǎn)生的依據(jù)不同。勞動關系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chǎn)要素的結合而產(chǎn)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chǎn)生的依據(jù)是雙方的約定。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關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jīng)濟法調(diào)整,而勞動關系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guī)范調(diào)整。
3、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關系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系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4、主體性質(zhì)及其關系不同。
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著財產(chǎn)關系即經(jīng)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
在生活中,我們要進公司工作,都要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對我們的一份保障,是對我們和公司雙方的一種約束。如果大家對于建筑工地屬于勞動關系這個問題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建議找一個專業(yè)的律師進行詳細的咨詢。
確認勞動關系的依據(jù)有哪些
勞動者能否同時與多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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