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解除勞動關系的模板是怎樣的
協議解除勞動關系的模板需要包括甲乙雙方的詳細信息,然后協議內容應該為雙方協商一致并同意簽訂的內容。勞動關系終止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每一類中各分諸小類,有多種的離職原因與相應的法律依據。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二、勞動合同的作用
1、以勞動合同作為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變過去勞動制度存在的弊端,對勞動者來說,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權益,主要體現在:
(1)有利于勞動者選擇職業,有了擇業的主動權;
(2)有利于勞動者增強競爭意識,促進努力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全面提高素質;
(3)在勞動合同中寫入了勞動者的權利,其正當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有利于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實現。
2、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勞動合同的存在時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其他勞動法律關系都是以勞動合同為中心的。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這些條款的落實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具體化,也是防止糾紛發生和解決糾紛時重要的法律依據。
協議解除勞動關系是勞動法的一種規矩,正是有這種規矩的存在,束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才不會致使雙方產生勞動糾紛,在協議中寫明雙方的要求,那么在以后產生分歧時也可以用協議來證明束約。
原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能否入職新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范本
如何確認勞動關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雇傭關系的依據有哪些
2021-03-24深圳注冊商標如何操作
2021-03-19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圍是什么
2020-11-11什么是累犯?什么是自首?
2021-01-16什么是離婚協議,離婚協議能否反悔
2021-02-07主合同解除后擔保合同還有效嗎
2021-02-12效力未定的合同類型及其效力如何確定
2020-11-12房產他項之后還能債權轉讓嗎
2021-03-19經濟賠償金是什么
2021-01-24河南技校女生實習期間汞中毒賠償調解結案
2021-01-13公司裁員是否一定要給補償
2021-01-04勞動爭議管轄權是什么意思
2020-12-29投保人死亡繼承人是否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2021-02-23交通事故傷人后保險公司理賠流程
2020-11-18交通責任認定書下來保險就可以賠款嗎
2021-02-11可以提前移出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嗎
2021-03-23車撞了保險公司要肇事者賠償嗎
2021-02-2360歲老人被撞保險公司賠多少錢
2021-03-19保險公司騙保該如何維權
2021-01-18影響產品類風險有哪些因素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