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關系疾病死亡要如何解除?
1、職工死亡,勞動合同即告終止,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自然解除,并不需要辦理什么特別的手續,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下即可。
2、對于職工死亡可以由勞動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給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二、實際問題
如何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
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價有償的原則,雇主與雇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勞務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
區分: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并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不限于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并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系,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系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系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系;而勞務關系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三、法律特征
1、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秳趧臃ā返谝粭l;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勞動法》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3、勞動法適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包括外資企業)?!秳趧臃ā返诙l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為了確保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益,所以也規定了在確認勞動關系后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的解除勞動關系,否則也要按照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在合同存續期間,發生了工傷或者意外死亡后,勞動關系也就隨之解除。
哪些情形屬于事實勞動關系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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