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輕傷一級大概賠償多少
2020-11-09擬設中外合資銀行, 外方主要股東因具備的條件
2021-01-08食堂無食品經營許可證該接受如何處罰
2021-02-11醉駕行政處罰單多長時間下達
2020-12-07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約定不明確怎么辦
2021-01-07房子抵押給個人了執行局可以執行嗎
2021-01-21婚前財產處理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0-12-20房屋抵押給擔保公司后能否買賣
2021-01-15【拆遷賠償】拆遷賠償款如何辦理提存手續
2021-01-16公司和個人簽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2021-01-04離職了工資要次月發這違法嗎
2020-12-09校園霸凌到底該如何預防
2021-01-16欠款房咋交易律師為你支招
2021-01-13競業限制領域如何界定
2021-01-10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工作崗位如何賠償
2020-12-08辭職后社保法律怎么規定
2021-03-11勞動仲裁申請書格式是怎樣的
2021-01-03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分類有哪些
2021-01-20未盡提示、說明義務被罰,保險人說明義務的履行方式是什么
2020-11-18雇主責任險保險合同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