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最新版 ,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屬于未成年,未成年工人應當接受義務教育,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單位不能安排未成年人從事粉塵作業,有毒作業,高空作業,冷水作業,高溫作業,低溫作業,體力勞動超過四級以上的作業。
第一條為維護未成年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其在生產勞動中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是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以下范圍的勞動:
(一)《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
(二)《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
(三)《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
(四)《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
(五)《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溫作業;
(七)《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八)礦山井下及礦山地面采石作業;
(九)森林業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業;
(十)工作場所接觸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學性燒傷和熱燒傷等危險性大的作業;
(十二)地質勘探和資源勘探的野外作業;
(十三)潛水、涵洞、涵道作業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業(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過二十公斤,間斷負重每次超過二十五公斤的作業;(
十五)使用鑿巖機、搗固機、氣鎬、氣鏟、鉚釘機、電錘的作業;
(十六)工作中需要長時間保持低頭、彎腰、上舉、下蹲等強迫體位和動作頻率每分鐘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線作業;
(十七)鍋爐司爐。
第四條未成年工患有某種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殘疾型)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以下范圍的勞動:(
一)《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高處作業;
(二)《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低溫作業;
(三)《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溫作業;
(四)《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五)接觸鉛、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過敏反應的作業。
第第十條未成年工上崗前用人單位應對其進行有關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未成年工體檢和登記,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和承擔費用。
綜上所述,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最新版,未成年特殊保護,應當登記,并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不能安排未成年從事礦山,井下作業,工作場所接觸有毒物質,易燃易爆工作,連續負重20公斤,每小時不能超過6次,單位應當對未成年進行安全教育。
勞動保護法全文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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