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機關是誰
非國家工作人員系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非公務員身份,亦未受國家機關委托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因此,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由公安局負責立案偵破之后,報請檢察院提起公訴。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司、企業以及非國有事業單位、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職務活動的管理制度。在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中,公司、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后者如教育、科研、醫療、體育、出版等單位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通過自己合法的職務活動,使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角色得以正常而出色的發揮。因此,有關法律對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的職務活動作了規范,建立起一套明確的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受賄罪則是對這套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從而產生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管理層的腐敗,危害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根本利益,破壞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公平競爭的交易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觀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后者如教育、科研、醫療、體育、出版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本人組織、領導、監督、管理等職權以及利用與上述職權有關的便利條件。索取他人財物是指利用組織、領導、監督、管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主動向有求于行為人職務行為的請托人索要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是指利用組織、領導、監督、管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辦事,接受請托人主動送給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是指行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或允諾為他人實現某種利益。該利益是合法還是非法,該利益是否已謀取到,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數額較大是指接受賄賂即財物的數額較大。接受了數額較大的賄賂,則構成該罪的既遂。《刑法修正案(六)》第7條修改了《刑法》第163條第2款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處罰。
3、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是指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中從事領導、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如公司的董事、監事以及公司、企業的經理、廠長、財會人員以及其他受公司、企業聘用從事管理事務的人員。“其他單位的人員”包括非國有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如教育、科研、醫療、體育、出版等單位的從事組織領導以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人員。在國有公司、企業、國有其他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國有其他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受賄的,不成立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而應依照《刑法》第385條、第386條的受賄罪處罰。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故意利用其職務之便接受或索取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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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謝開榮律師 主辦律師 執業 6 年 江西-贛州-于都縣 江西銳泓律師事務所 中小律所 實名認證執業認證網站認證 因無暇在網絡上回復,咨詢的朋友請加微信留言或電話聯系(微信手機同號)。 謝開榮律師是中國法網贛州地區公益律師,被于都縣司法局評為五星級律師,被聘為于都縣政府信訪局法律服務律師,是法律快車網特邀推薦律師,華律網重點推薦資深律師。 謝開榮律師,2009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10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系江西銳泓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謝律師長期在贛南各地區從事法律工作。法學理論扎實,辦案經驗豐富,身經百戰,辦理過各種紛繁復雜的訴訟案件,特別擅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勞動工傷、債權債務等業務。 成功案例:請在百度搜索 華律網謝開榮律師 親辦案例 選擇謝開榮律師的理由: 專業:謝開榮律師長期研究各類訴訟及非訴訟重大疑難案件,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以及豐富的實踐辦案經驗。 盡責:謝開榮律師秉承"認真務實、優質高效"的工作理念,窮盡一切法律途徑,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高效: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調查取證及材料收集工作,第一時間進入案件辦理程序,在案件處理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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