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輕傷犯罪怎么處罰?
構成輕傷犯罪首先需要承擔支付醫(yī)療費等賠償金的處罰,此外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jīng)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guī)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jīng)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guī)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xié)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guī)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jiān)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致人傷殘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guī)定屬于擬制規(guī)定,而非注意規(guī)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注:符合正當防衛(wèi)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打架行為致使他人受到輕傷以上損害的,已經(jīng)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故此只要輕傷患者不同意與對方和解,就可以起訴。對于那些已經(jīng)接收了對方支付的醫(yī)療費等經(jīng)濟賠償金的,可以認為接受了和解,此后不得以對方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為由提起訴訟。
故意傷人輕傷怎么處理
故意傷害罪沒有構成輕傷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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