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是雙方權利以及義務等的關系,勞動關系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也是人們日常談論的話題,因為工作大家都有,有工作就會有勞動關系,所以也屬于全民話題了。那么認定勞動關系時間規定內容如何?
一、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標準與法律依據
勞動關系的認定勞動關系轉移事實勞動關系勞務派遣解除勞動關系試用期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事實上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為其提供勞動報酬而形成的關系。由于法律意識的淡薄,在實踐中事實勞動關系的現象存在很多,那事實勞動關系如何認定,華律網的小編為您收集了下面一下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p>
1、判斷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雙方是否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2)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3)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第一條規定勞動關系成立需要同時具備的情形,即: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第二條則規定了認定存在勞動關系的參考憑證及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認定勞動關系時間規定的內容小編已經整理好了,關于勞動關系是需要進行認定的,并不是雙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雙方就擁有了勞動關系,這個說法是不合理的,認定勞動關系的依據應該是雙方簽訂好勞動合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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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以確認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
哪些情形屬于事實勞動關系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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