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三大特征最基本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是的特征根據《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懲罰的嚴重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它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法懲罰性三大基本特征。
1、嚴重危害社會性。是犯罪行為必須是嚴重危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以及體現這些社會關系的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
2、具有刑事違法性。是犯罪行為必須觸犯了刑法的明文規定。
3、應受刑法懲罰性。即犯罪行為必須是根據刑法規定應該進行刑事處罰的行為。
二、犯罪構成三要件是什么
犯罪構成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
(1)犯罪構成該當性。
犯罪構成該當性也稱構成要件符合性,是指構成要件的實現,即所發生的事實與刑法條文規定的內容要相一致。具體來說該當性中包括了行為主體、危害行為、犯罪對象、危害結果、因果關系幾個要素。
(2)違法性。
違法性要求犯罪行為不僅是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而且實質上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即必須是違法的行為。違法性的判斷標準在于是否有違法阻卻事由。違法阻卻事由是排除具有該當性的行為的違法性的事由。違法性阻卻事由一般包括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法令行為、被害人承諾等。
(3)有責性。
有責性指能夠就滿足該當性和違法性條件的行為對行為人進行非難和譴責。是否具有有責性應該從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能力、犯罪故意或者過失等方面考察。此外,有責性還有兩種阻卻事由,一是違法性認識,二是缺乏期待可能性。
三、刑事犯罪客觀方面規定是什么?
“作為”即積極的行為,是以積極的身體舉動實施刑法所禁止的行為。
“不作為”行為構成不作為犯必須以行為人負有特定義務為前提,并且:
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這種義務一般指由憲法、法律和其他法規所規定并為刑法所認可的義務,任何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都必須履行這種義務;
2、職務或業務上要求承擔的義務;
3、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
4、基于法律行為承擔的義務。
日常生活當中對于犯罪在進行處理的時候,是由法院來進行定罪量刑的,因此很多人他們并不知道實際的犯罪構成特征有哪些,首先必須要具有一定的處罰的性質,其實就是對于社會是有一定的危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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